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杭州市留学人员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资格详解
作者:    来源:    发布日期:2009-06-30    阅读1078次

 

        1. 申请人必须是持有中国护照,在国外学习并获得国外硕士、博士学位并获得国家教育部出具的《国外学历学位认证》证书,或留学回国后取得副高级以上技术职称的留学人员,办理过《杭州市留学回国人员工作证》的留学回国人员;
        2. 申请人户口在杭州,目前在杭州工作,与用人单位签订了5年以上劳动合同,或者以前在杭州工作时间与现有劳动合同时间相加在五年以上(原籍杭州者不作要求),配偶的工作和户口情况不作要求;
        3.  35周岁以下为已婚;
        4. 夫妻双方均没有48平方米以上的任何形式住房(包括没有曾买卖过超过48平方方以上住房的记录)。所谓“任何形式住房”,是指包括居住、商用及其他用途在内的所有形式的地产。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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